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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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
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议题,它不仅决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也与权力制约、民主机制完善及公民权利保障有紧密联系。我国分税制改革基本确立了央地间
财政分权的总体框架,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威,催醒了地方政府利益,开启了央地财政关系的历
史性嬗变,但仍存在央地间事权与财权财力、支出责任配置失衡、地方滥用举债权等诸多问
题。宪法学界在着手研究财政立宪、税权及预算权控制等问题的同时,也开始从分权制衡、基
本权利保障与地方自治权构建等宪法学视角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进行研讨。从现有研究成果
“ ”来看,宪法学界对财政分权的研究过分倚重西方学界提出的 财政联邦主义 分析范式诠释和论
证我国财政分权,很少有学者从中国自身财政分权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几千年惊心动魄的中国
财政史也许能够为我们目前的财政分权提供诸多启迪。
一、古代中国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更迭史
秦朝汲取夏商周封建藩国的教训,废除封国进贡的分权制,向郡县制下的统收统支转变,经过
” “ 多项加强中央集权的财政措施,终于实现 利归天子 、地方 自天子以外,无尺寸之权 的财政
集权。从此,开启了中央财政集权与地方分权的交替历史运动。
两汉时期郡国并行出于对秦朝中央集权的否定;隋朝及唐朝的前期中央集权是对魏晋南北朝分
权的否定; 唐朝后期出现的两税三分法是对唐朝前期中央财政过度集权的否定,唐朝最终被藩
镇割据所颠覆; 宋朝又汲取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将财政大权重新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财政
困难诱使地方官员在税赋法度之外收刮民财,宋朝由此走向覆灭; 元朝在汉地创造性地设立行
省制度,将财政权以行省为单位进行分割,地方没有任财权,最终再次被地方官员的
征暴敛摧毁; 依然沿用中央集权体制, 侧面化中央财政管理,但却导致
地方政府奔命; 朝前期承袭明朝财政集权体制,但后期于国内军事、政治及经
“ ” “ ”力,不筹响 筹款 分权财政体制,最终导致两千多年制体制寿
正寝
证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变史现,古代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基本特点如
:
一是中央财政集权是主。我国财政方的集权成于秦汉时期,在隋唐有所发展明清
时期达到顶点民国时期有所下( P214) 。中央集权的财政关系并非呈现一种直线发展态
“ ”相反,地方财政分权始终相伴制着中央集权的发展,进而呈现一种 螺旋式 的曲折发
“ ” “ ”展脉络制时代的财政严格意上说属家计财政 财政 ,其根本目的是维护
制及少的统治利益,不是为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公财政。是历代都十
“ ”分关中央财政集权、削弱地方财权及视民原因,也完全符合古代 所有者国
财政汲取品格( P53)
是中央财政过度集权导致地方财政困难,地方官员在税赋制度以外横征暴敛赋一直占
中国古代社会税赋收比例这种情况直延续到清朝前期。朝后期,厘金税等
新设税有所上升。在吃饭农业文明,天赋的比例极其是汉朝仅
“ ”“ ”按 什伍而税一 三十而税一 计征的重要原因。国对天赋的既然非常,有的财
奈只优先保障中央政府。是,疑导致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困比如在宋朝,地方
政府加税、科敷配、脏罚课征汲取法外收( P177) 。元朝中央与地方财
政的分配比例7 3一分成是以行省为单位的分,行省实际上属动的中央政
府,剩余30% 际上也被中央控。地方县几没有任财权。
朝的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成比例7 3,有时高达 8 2。在中央政府强制改变中央与地方
分配比例情况下,地方政府则趁机在法之外财于( P138) 这就
朝的统治基,历朝历代的义及朝代更迭完全印证了上述推论。
三是中央政府将税赋上解作控地方官员的主要指标,地方官员
百姓需求。秦朝建立了我国历史的财政审计,汉朝将一制度发展与完善,秦汉
上计制度、设置监御史、史等官加强对地方财政的监察,并将财政监察结果与
的政合起来。此后历朝历代对地方官员的监管内容大同小异。唐朝对地方官员除了
“ ”“ 按照 四二十七核外,对于县地方官员还针地、人口等进行; 宋朝除了沿
唐制进行核以外,还特别安稳定、社会安全劝农课桑,最大税是中重
指标; 朝对地方官员更是实行严格考满 或 考成 制度,税粮征收完成情况
要内容; 朝的核也与朝大同小异( P221 222) 。在制时代,中央对地方官员的
标准品鉴机制有保证了地方官员行中央政府的律令、政指示命令等,
地方官员的恣意妄为行为。但由于制时期核结果与官员升迁直接关联,
GDP 核一,税赋征缴上解考量地方官员政的核心指标疑会导致地方治
行为的偏差、地方公共产品的不横征暴敛行为丛生
是法外税税捐惯例化使私人权始终模糊状态,国家因缺乏现代化发展
积累
一问题在宋朝就非常手。宋朝商济极其发达。但宋朝的财政设计却直维
支配不在下端固私人权,又缺乏立的法机构,以税时 捐折,又以
,以捐较钱倍; 麦倍加民无所( P519) 整个古代
“ ”会缺乏诺兹汤姆斯私人权 的重和保社会共导致农业积累很难
达到积累。由此看来,税制度缺乏线维导致私人缺乏
重和保是中国社会没有及时实现从社会向现代社会嬗变的重要原因,也是
” “ 统中国财政汲取能力受限原因。由 财政统治法性机 所
更迭也在情理之中。
是历朝历代均采取对边疆及少区采取财政扶持的政和措施。汉朝设置大农掌管
收支使用分配权,大农根地的收支情况国范内调余缺后汉·志》
记载: “ 郡主官度者,多益,取; 宋朝设运转使一职专
责中央财政的收、地方财政的监管县财政收支余缺; 朝财政体制中
“ ”的 对是将拨送拨送作军; 朝地方之间进行的余缺调剂称
“ ”( P4579124141)
古代社会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上述特征的政治、经化和社会历史原因
,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是制国的最体制。在多数情况下,制与中央集
互促进,向统一。制是主一的自由,这种体制要求高度中央集权的 家计
财政 与其相适应其次,在农业文明中,地主租佃制经有利于中央集权。秦汉以后的中国
“ ”社会用中央集权制的原因是地主地所有制和租佃制的特点 ( P151) 农业文明需
中央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江河泛滥等大灾害侵害再次,朝对地方官员设立
“ ”监察制度使地方官的分庭抗礼很难大一统 的思想化及
也对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成有一定。总之,农业文明的经济形态、历史悠久
同性及元朝以后定的省行政是我国古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主
、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嬗变
“ ”在北洋军和南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在朝后期 洋务运动 的下,单依靠土地和农业
社会创造方式发生变革,和民本主义在此期间足发展。有关中央与
地方关系的比较议也相当激烈。有关单一制与联邦制的选择、国税与地税的
分、财政支出责任分、地方自治权及地方自治事项、省地方政府的法地位以及如何划
分省广泛讨论( P9) 中,先生提出的以县自治为核心的自治体系建设以
及省政府兼具地方自治体和国行政区域重地位等点至非常
价值
但是,联邦制和地方自治制度最终被中国社会接。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立宪方
1912 年,北政府公税与地方税法草案》目与地方标准
案》案》规定国税包括天赋、税、关税、厘金等,地方税包括加税、商税及一
些杂等,同时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等。由于草案将主财政收
与支出责任而当时中央权威不导致上述定并未真实施。1923
10 ,北政府公布《民国宪法,又称《贿选宪法。宪法第五章为国权,它分了
中央与省的权,并对方的权力进行了举。宪法12 为地方制度,定了省税与县税
分由省议决定等,但由于政权更迭也没有实施。
摘要:

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议题,它不仅决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与权力制约、民主机制完善及公民权利保障有紧密联系。我国分税制改革基本确立了央地间财政分权的总体框架,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威,催醒了地方政府利益,开启了央地财政关系的历史性嬗变,但仍存在央地间事权与财权财力、支出责任配置失衡、地方滥用举债权等诸多问题。宪法学界在着手研究财政立宪、税权及预算权控制等问题的同时,也开始从分权制衡、基本权利保障与地方自治权构建等宪法学视角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进行研讨。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宪法学界对财政分权的研究过分倚重西方学界提出的财政联邦主义分析范式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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