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机理模式

3.0 闻远设计 2024-03-31 41 4 15.43KB 3 页 免费
侵权投诉
国有企业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机理模式
房地产市场的参与主体可分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他们具有相同点也具有巨大的差异。作为
独立经济实体,从市场与盈利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趋利的,都是通过市场经
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两个平等的竞争主体。但从另一方面看,国有企业虽然被定位为独
立的经济实体,但由于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投资,也就是全国人民的投资,这就必然要求国有企
业为了全民的利益,要尽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为了政府的利益,要尽好自己的政治责任,而这
是其与民营企业根本的不同之处。国有企业是保证经济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为政
府分忧、为社会担责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属性。因此,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响应国家调
控政策方面,具有更加积极的作用,成为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坚强后盾。
房地产领域国有企业的界定
房地产领域涉及的国有企业范围较广,金融、建设、项目开发等都是国有企业较为集中的领
域。
2010 3月,国资委明确提出,要求 78 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虽然央
企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领域,但国有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领域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在房地产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有国有企业参与其中。但是在不同阶段,国有企业的市
场行为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过程与影响结果各不相同(见表 1)。
通过表 1可以看出,参与调控可行性最高的分别是项目前期的国有金融机构,项目中前期的土
地储备机构/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以及项目中期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国有企业参与区域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机理分析
我国的国有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政府以自身的财政性资金为基础举办的国有企业,称
之为 I “ ”类国有企业;另一类是由中央或地方 国资委 以其资本性资金为基础举办的国有企业,
称之为 II 类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中国的政府管理、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等方面无疑居于比较
特殊的地位,即国有企业(尤其是单位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单独或者与政府一起承担了为社会
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上述国有企业在职能上是不同的,I类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是以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
基础,通过自身行为弥补市场缺陷,以维护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运行;II 类国有企业由于自
身的属性(侧重于公司化,兼具一定的盈利目的),所以其主要职能是从事一般竞争性生产经
营活动,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从而实现国有资本性资产保值增值,其在本质上并不能承担弥
补市场缺陷的特殊职能。
可以看出,I类国有企业可以作为市场调控的主体,其应结合自身的社会责任以及所掌控的相
关资源,协政府成相应的宏观调控任务;II 类国有企业在保自身的合理利润平下,以
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出发点,通过参与宏观调控,以成政府的目标。本就此建立国有
企业参与宏观调控的模型如图 1)。
国有企业参与区域房地产调控的模式分析
I类国有企业参与域房地产调控模式
I类国有企业在调控中的定位 I类国有企业由政府出资建立,其在法律地位和产属于
政府。因此,政府与 I类国有企业的关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政府通在以下个方面实
现对 I类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1)业务管理。政府是 I类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能对企业的
各类日常业务活动行管理;(2)财务管理。作为 I类国有企业的股东或主要股东,政府
要对企业的财务预决算进直接控制及监督检查;(3)领和人事管理。
摘要:

国有企业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机理模式房地产市场的参与主体可分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他们具有相同点也具有巨大的差异。作为独立经济实体,从市场与盈利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趋利的,都是通过市场经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两个平等的竞争主体。但从另一方面看,国有企业虽然被定位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但由于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投资,也就是全国人民的投资,这就必然要求国有企业为了全民的利益,要尽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为了政府的利益,要尽好自己的政治责任,而这是其与民营企业根本的不同之处。国有企业是保证经济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为政府分忧、为社会担责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属性。因此,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

展开>> 收起<<
国有企业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机理模式.docx

共3页,预览1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相关推荐

作者:闻远设计 分类:其它行业资料 价格:免费 属性:3 页 大小:15.43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3-31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免费文档工具
  • 分享文档赚钱
  • 每日登录抽奖
  • 优质衍生服务
/ 3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