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定一批智能工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东莞市智能工厂(以下简称“智能工厂”)。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智能工厂是指我市企业已建成并正常运营的,基于全面互联、智能控制、安全可靠的工业互联网,广泛采用新一代信息...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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