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3.0 安鸟文学 2024-01-29 26 4 23KB 6 页 5光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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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
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
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东府〔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定一批智能
车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
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东莞市智能车间(以下简称“智
能车间”)。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智能车间是以生产过程的软件系统和硬
件设备为基础,以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等为手段,用网
络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控制和
优化。
第四条 东莞市智能车间的认定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智能车间认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
责辖区内智能车间的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五条 企业申报智能车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
营一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
制度健全规范;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
金不予资助范围;
(三)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
导向;
(四)每家企业每次只能申报一个智能车间项目,申报项目
的硬件装备和软件系统实际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含)。
第六条 智能车间建设标准要素:
(一)设计研发
1. 车间设计数字化。车间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
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
字化管理。
2. 产品设计数字化。采用CADCAMCAECAPP等数字
—2—
摘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定一批智能车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东莞市智能车间(以下简称“智能车间”)。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智能车间是以生产过程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为基础,以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等为手段,用网络连接车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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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鸟文学 分类:其它行业资料 价格:5光币 属性:6 页 大小:23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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