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本规律和特征
浅析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本规律和特征
摘要: 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本规律是中国历史上的军事法律制度的改革与革命 , 即先进的军事
法制不断战胜和取代落后的军事法制 , 现代型的军事法制不断战胜和取代传统型的军事法制。
中国历史上的军事法文化前后相沿 , 从未间断 , 内容丰富 , 成就辉煌。但是诸种法律合为一体 ,
军事法与国家普通法 , 军事行政法、军事刑法与军事司法等都没有明确的区分 , 这又严重地制
约了中国军事法文化的进步和发展。
关键词:军事法文化; 规律; 特征;
中国军事法制史有很多规律和规律性的东西, 在这些诸多规律中, 有一个规定或影响其他规律的
基本规律, 受这个基本规律的影响, 中国军事法制史又具有若干显著特征。
一、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本规律
所谓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本规律, 也就是一条贯穿中国军事法制史始终的基本线索, 这条基本线
索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军事法律制度的改革与革命。在中国历史上,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
随着战争形态和军事技术的发展, 原有的军事法制由适应逐渐地变得不适应起来, 成为阻碍历史
进步的东西, 与此同时, 新的军事法制开始生成并逐渐地成熟起来, 最终取代原有的军事法制。
后来, 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战争形态、军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所谓新的军事法制也就成了旧
的军事法制, 所谓先进的军事法制也就成了落后的军事法制, 最终不得不让位于更新的、更先进
的军事法制。这种更替有时比较缓慢, 有时比较剧烈。更替较缓慢时就是军事法制的改革, 更替
较剧烈时就是军事法制的革命。可以说, 中国军事法制史就是一部比较先进的军事法制不断战
胜、取代比较落后的军事法制的历史, 就是一部军事法律制度不断改革和革命的历史。
在原始社会, 简单的生产资料为原始共有, 既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战争, 也没有军事犯罪现象, 因而
也就没有、也不需要有军事法律。到原始社会末期, 出现了私有制, 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
争, 于是出现了调整军事社会关系的军事法律。在这里, 军事法律从无到有, 无疑是一场革命。
在奴隶社会里, 军事法律在逐渐地发展, 不过, “ ”它的特点是 临事制刑 , 军事法律也象普通法律一
样, 处于一个不成文法的时代。到春秋战国时期以及秦朝, 军事法律从秘密走向公开, 从零散走
向集中, 从不成文走向成文。随着常备军的出现及其专业化和职业化, 封建国家确立兵种制度、
兵役制度, 完善了军事行政制度、军事刑法制度和军事司法制度, 从而初步形成了封建主义的军
事法律系统。这是中国军事法制史上的又一场革命。从这时直至鸦片战争, 封建主义的军事法
律在中国军事法制史上占据着统治地位。虽然性质没有变化, 但它有一个不断发展和逐渐完备
的过程, 并且经历过几次大的改革。汉朝初年, 作为刑罚制度改革的序幕, 军事立法有较大的变
化, 萧何制定《九章律》, 比原来李悝的《法经》多了三篇即《户律》《兴律》《厩律》, 其中
的《兴律》《厩律》主要是军事法律, 这意味着军事法律正式编入封建主义的法典, 提高了军事
法律在整个封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这是一个巨大的变革。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主义军
事法律的成熟阶段, 隋文帝杨坚、唐太宗李世民等均对军事法律进行了改革。军事立法技术趋
于成熟, 《开皇律》《永徽律》中有丰富的军事法律内容。而《唐六典》既是国家行政法典, 又
是军事行政法典。军事行政体制随着中央行政体制的改革而改革。秦、汉以来的三公九卿制一
变而为三省六部制, 其中的尚书省的兵部是全国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到明朝初年, 统治者对军
事法律又做了一次大的改革。为适应进一步加强军事的中央集权的需要, 军事行政体制作了较
大调整, 节制内外军事的都督府, 与全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中书省、中央监察机关的御史台并
“ ”称 三大府, 军事机关的地位显著提高。后来, 宰相制度被废除, 皇帝亲统六部, 兵部直接替皇帝
负责, 军事机关的职权进一步加强。同时明朝集先前的军事刑法制度之大成, 提出了军法加重、
战时从严、军官从严、要地从重、立功赎罪等军事刑法原则。[1] (P213-214) 清朝的军事法律基
本上沿袭明朝, 但也有一些重要改革, 如果说明朝是通过简化军事机构来实现军事权力的集中,
那么清朝则是通过增加军事机构和军事职官来达到强化中央军事权力的目的。清朝地方的总
督、巡抚分别兼任兵部尚书和兵部侍郎, 内阁大学士兼任军机大臣, 其目的是就是将军事大权最
大限度地集中到皇帝手中。[2] (P22、212、215)
鸦片战争后, 西方的军事法文化传入中国, 并与中国传统的军事法文化发生激烈的碰撞。中国传
统军事法律开始了向现代军事法律的转型。这场变化是前所未有的, 是革命性的。而且, 中国军
事法制的这场革命是与对外开放结合在一起的, 是通过打开国门、认识到自己的落后、全面学
习西方资本主义军事法思想和制度来实现的。从前军事法律的变化, 无论大小, 均是在传统军事
法律范围内发生的, 均是以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为其社会基础的, 是以孔孟之
道等传统文化为其思想基础的。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军事法律则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
一定程度上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现代战争形态相联系, 以现代的法律思想、政治思想和军
事思想为其理论基础。因此, 这是军事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一场深刻的革命。尽管曾经有过奴
隶社会军事法律变为封建军事法律的革命, 但那场革命毕竟是在传统社会里发生的。尽管后来
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军事法律的产生和发展, 以及新中国军事法律的建立也是一场革命, 甚至还
是由剥削阶级军事法律到人民的军事法律的革命, 但那场革命是在现代社会里发生的。如果可
以从某种意义上将整个人类社会分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这两大阶段, 那么, 鸦片战争之后的军
事法律的变化则可以看作是人类社会两种不同类型的军事法律的更替。
现代型的军事法律体系也是逐渐完善的, 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前, 是现代型军事法律酝酿阶
段。从清末新军的编练到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 是现代型军事法律的草创阶段。南京国民
政府建立后到 1949 年新中国成立, 是现代型军事法律的完备阶段, 这个阶段, 从另一方面看, 同
时是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军事法律产生和发展并战胜国民政府军事法律的阶段。1949 年后, 革
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军事法律发展为全国占统治地位的军事法律。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在坚
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军事学理论的同时, 参考外国合理的军事法律思想, 在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
军事法律的光荣传统的同时,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军事法律的某些先进的内容, 从而使我国军事法
制建设迈入了现代化的轨道。
围绕上述基本规律, 肯定还有很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发生作用的规律, 这些规律需要研究者
在参考基本规律的情况下, 通过具体的研究去探索和总结, 中国军事法制史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
不仅有很多规律性的东西没有总结出来, 而且有很多具体的问题需要予以说明。
二、中国军事法制史的若干特征
在基本规律的影响和规定下, 中国军事法制史呈现出若干特征。中国军事法制史的特征是辨证
的、动态的。一般地说, 这些特征是与外国军事法制史相比较而存在的。但中国军事法制史本
身前后有很大的变化。有一些特征贯穿于它的始终, 这些特征无论在古代还是在近代, 与外国军
事法制相比较都是特色。但有些特点, 在传统社会里确实是特征, 与西方军事法制相区别, 进入
近代以后, 由于西方的军事法文化的传入, 中国传统军事法制得到改造, 先前具有的那些特点逐
渐地消失了。
第一, 中国军事法制史作为中华法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前后相沿, 从未间断, 而且丰富多彩, 成就
辉煌。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希腊、古罗马都产生过辉煌的军事法律, 但后来都衰落和灭亡
了。唯有中国军事法制从古到今, 绵延五千年。它在夏、商开始产生, 到秦、汉获得长足发展,
到隋、唐达到极盛阶段, 之后, 经宋、元、明、清又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扩展。虽然历经四个不同
的社会形态, 但是中国军事法文化的精髓始终被保持和发扬下来。虽然其间有少数民族统治者
入主中原, 带来一些落后的军事法因素, 使中国军事法制出现某些暂时倒退的现象, 但是少数民
族统治者在军事上征服汉族地区的同时, 又不得不采取汉族地区先进的军事法文化。与此相联
系的是, 中国军事法制的内容非常丰富。在军事立法上, 除了封建法典中的军事法篇章外, 还有
大量的单行军事法规。在军事行政法上, 有各种类型的兵役制度、军队管理的法律和作战指挥
的法律。在军事刑法上, 有各种军事犯罪的名称和完备的军事刑罚制度。这些在世界军事法制
史上都是少见的。
第二, 中国历史上的军事法律规范散见在各种国家普通法之中, 没有专门的军事法典。(这主要
是对照现代军事法律而言的, 因为古代欧洲和中世纪欧洲也未见到专门的军事法典) 不仅国家普
通法与军事法没有明确的区分, 而且军事法中的部门法, 如军事行政法、军事刑法、军事司法等
也没有严格的界定。代表中国封建时代立法最高成就的《唐律疏议》集中地反映了中国军事法
制史的这一特征。它是一部以刑法为基本内容、兼有民事、婚姻规范和诉讼法的封建法典。但
其中的《卫禁律》《厩库律》《擅兴律》是军事法的篇章。不过, 这三篇中又夹杂着一些普通
法的内容, “ ” “ ”如《卫禁律》中的 无箸籍入宫殿 、宫殿作罢不出 等条, 《厩库律》除了饲养、调
用军用马匹和管理军用仓库的内容外, 还有饲养和屠宰耕牛、家畜的规定。同时, 《唐律疏议》
的其他普通法篇章也含有一些军事法内容, “ ”如《杂律》中的 停留请受军器条、《捕亡律》中
“ ”的 从军征讨亡条。[3] 《唐六典》是封建国家的行政法典, 同时包括了诸多军事行政法的内
容。卷五、卷二十五、卷二十八都是有关军事机构及其官员、将领的名称、品级、职掌的规
定。[4] 这种诸法合体、刑政不分的状况制约了中国军事法文化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军事法文化
历史悠久, 但后劲不足, 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现代转型, 重要原因就在这里。
摘要:
展开>>
收起<<
浅析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本规律和特征摘要: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本规律是中国历史上的军事法律制度的改革与革命,即先进的军事法制不断战胜和取代落后的军事法制,现代型的军事法制不断战胜和取代传统型的军事法制。中国历史上的军事法文化前后相沿,从未间断,内容丰富,成就辉煌。但是诸种法律合为一体,军事法与国家普通法,军事行政法、军事刑法与军事司法等都没有明确的区分,这又严重地制约了中国军事法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关键词:军事法文化;规律;特征;中国军事法制史有很多规律和规律性的东西,在这些诸多规律中,有一个规定或影响其他规律的基本规律,受这个基本规律的影响,中国军事法制史又具有若干显著特征。一、中国军事法制史的基...
相关推荐
-
(基于CAXA)三件配合件的数控车削加工工艺及编程仿真
2022-10-09 234 -
数控类--4件轴类配合零件的加工工艺分析和数控编程(数控组合件配合)
2022-10-21 171 -
十字形双面零件数控加工及编程数控毕业设计
2022-10-22 482 -
盘盖类零件建模与数控仿真加工
2022-10-22 357 -
棘轮凸台圆弧凹面的数控编程与仿真
2022-10-22 307 -
数控类毕业基于mastercam软件的零件机械加工工艺及数控加工编程设计
2022-10-22 209 -
复杂组合件数控铣加工及编程数控毕业设计
2022-10-22 186 -
组合零件加工工艺程序编制及仿真设计
2023-08-11 166 -
组合件数控车工艺与编程设计
2023-08-11 143 -
基于UG的SWCNC数控加工与仿真研究(开题报告,三维图、仿真视频、二维图 刀具卡 工艺卡 说明书)
2023-12-11 213
作者:闻远设计
分类:社科文学类资料
价格:免费
属性:4 页
大小:22.68KB
格式:DOCX
时间:2023-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