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法律教育改革的实施与评价
清末法律教育改革的实施与评价在中国历史上,较早就有法律教育.如唐宋时期最高学府国子监中设有律学,是当时政府专门设立的法律教育机构.明代也较为重视对官民的法律教育,政府制定的《大明律诰》等法令往往要做到家喻户晓.但在封建社会后期,"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使传统的法学和法律教育日趋衰微.在清代,法律教育在整个国家教育中的地位很低.负责地方司法事务的主要是刑名幕友,其法律知识的获得,除日常的经验积累之外,更多的是依靠前辈的言传身教.正如论者所言,"直到清末,为从事法律工作所需的专门训练,或凭个人的自修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