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土地法》的制定实施过程及其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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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土地法》的制定实施过程及其得失
:1905 年孙中山明确提出"平均地权"理念以来,民国的政法先贤们为民国土地立法倾注
了无数的心血,却最终付诸东流.民国土地立法既是对原有封建土地制度发起的一次挑战,也是奠
定我国土地制度的重要基石.虽然民国土地法未能落实于实践,但近代法政彦硕的智识贡献仍有
可堪借鉴之处.
关键词:平均地权; 土地政策; 土地法; 土地制度;
作者简介: 乔少辉,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理论与实务;; 王佳,北方民族大
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理论与实务.;
Abstract:Since Sun Yatsen clearly put forward the concept of "equal land right" in 1905, the political
and legal sage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have devoted countless efforts to the land legisl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ut they have finally failed. The land legisl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as not
only an effort to challenge the original feudal land system, but also an important cornerstone of
China's land system. Although the land law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ould not be implemented in
practice, the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s to modern law and administration could still be used for
reference.
 Keyword:equal land right; land policy; land law; land system;
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历来为立法者所重视.近代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就是土地问题.
百多年前,孙中山就在三民主义中建构起"平均地权"的理念,并由此进一步描绘出"耕者有其田"
政治愿景,在国民党内部极力倡导以法制手段解决土地这一根本性问题,遗憾的是,他的后继者却
未能恪守这一信念,民国的土地法历经 19 年最终以失败告终.唏嘘之际,也引发了我们更深层次的
思考.按说,扎根于辛亥革命的土壤中,受三民主义灌溉的土地法应当充分发挥其革命性的作用,
为何事实恰恰相反?困扰我国上千年的土地兼并规律真的无法抗拒吗?土地私有和土地国有之矛
盾注定无法调和吗?
一、理念先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
  1."民生主义"的内涵.
孙中山在他的三民主义中将"民生主义"具体阐释为"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两大方面.民生主义
的提出根植于中国的传统,力图改变长期以来的地权分配不均、租佃制度不平衡等问题.民生主
义兼具了当时特殊的时代特点和中国的传统特色,在三民主义中格外出彩,也是孙中山倾注心血
铸就的重要主义.在孙中山的不懈努力下,国民党内部借由三民主义达上的一,进而将民
生主义中提出的"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作为民国土地立法的导思.
  2."平均地权"的萌芽.
"平均地权"这一理念萌芽1905 .孙中山,致社会的根本原在于私对土地的
,土地随社会增加,利益被人占而导致广民的利益了地主的侵害,并提
"当改良社会济组织,核定下地,有之地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进步之增价,
于国,为国民所共享."1919 ,孙中山进一步制定了实平均地权的方法,一方面要"国之
",由土地所有人申报,价登记;一方面,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是
法和土地法,完善这一制度.1924 ,他在国民党"一大":"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
,价征收,并于要时依报价收买.",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想彻底确立,即通过
家征收的方土地的国有,既能"节制资本",保证土地价值"社会之进步而
"利益收归全民所有,在他,实在是实"下为"的不[1].
孙中山创造性地提出了循序渐进的四个措施保障"平均地权"的主能落实处:其一,"规定地
".先由国家负责查各地的土地情况,由土地所有其所有的土地向国家报价,家据
此作为"规定地"并将其所有的土地登记入册.,"照价征税".所确定的地作为
征税依据,收取 1%2%税金.其三,"照价收买".这一规定实际上赋予了国权力,即通过收
的方式消灭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在此种情况个人无权拒.,"涨价归公".这是平均地权
中最具有革命性的部分.按孙中山的理念,土地的增值利益不应由地主个人享,而是应当
体国民共同享,此他提出在地确定后,土地的增值利益完全收归公.这一主
摆脱了传统土地念的窠臼,建立了土地国有制度的雏形[2].
二、立法筑梦:民国《土地法》的制定与修改
  1."二五减租"政策的提出.
1924 11 ,一次国民革命揭开序幕,孙中山签署减租命,标志着"二五减"政策的
.次年,最近政议案》,国民政府第一次正式确立了"二五减"政策."二五减",
原本用于缴纳田租的税款50%25%.其实,孙中山提出这一政策并非偶,一方面,孙中
山自"一大"开始对农民问题的生了飞跃,在中帮助下充分农民是不可或缺
的革命力,而在政治主维护农民的利益.一方面,当时广东等地的农民迫切
减轻田租,孙中山顺势提出租政策,也是其"顺天"的体.然而事与愿,短短一年后,
中山的努力就开始被否.间推移到 1927 ,汪精卫领导的武汉国民政将最地租上调为
40%,这与租时期的 37.5%,退甚,二五减租政策实际上被抛弃.
  2.《土地法》的制定.
1928 ,土地法原则》,由国民党立法,在对现行庞杂土地条例、法
,标志着《土地法的制定正式提上日程.1929 1,土地法原则》,一年后,
地法草案》正式公布.土地法的制定秉承了孙中山遗,将孙中山的两大思,"平均地
""耕者有其田"贯彻其中.
土地法原则》中将土地法的立法的阐为对"理遗"秉承,即通过立法的方
"平均地权"的政治主,使广大农民受,充分用土地.且再,土地的增值利益非个
,对私人垄断土地谋取利益决地以反对.,土地法原则》确定了实"
""一最有的手段","照价征税",对土地的增值税行征收.,土地法原
则》的立法精神指导下,土地法,总则部分的规定也充分贯彻了原精神.
地法》第 7规定:"民国领域内之土地,于中民国国民,其经取得所有权
,为私有土地."8规定:"通运水道公共交通道路公共需要之水源地、名胜古
于民生的土地不私有."此可以,当时的立法者想从两方面实"平均地权"目标,
一方面,立法者通过立法的方规定土地的性为国有,制土地私有;一方面,立法者在设计
调了对个人取得私有土地的制性规定,进一步压缩土地私有的空间.土地
》第 15 规定:"地方政对于私有土地,斟酌左列情形,别限个人或团体所有土地面
之最高额.但应经中地政构之核定.一为地方.为土地种类.三为土地性."土地法
16 规定"私有土地受前规定制时,由主地政机关规定,限令于一定期,
土地分."足见国民党立法者将孙中山遗教奉圭臬,遵从其民生主义而制的土地法中处处
"平均地权"的色彩.
  3.《土地法》的修改.
遗憾的是,土地法一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地均以种种理由诿,拒不
土地政策.由于有的土地法不具备操作性,国民党立法者不不进妥协.1934 ,民国时期的中
国地政发起了土地法.,土地专门委员会诞,专门负责土地法,
后由委员土地法草案》.《草案》分为,275 ,对土地法原
说明三十余[3].后不,抗战,动荡的时和地方力的阻挠,土地法草案》
有真正施行.一方面土地法草案》土地法了改,土地法更能应当时
情况,并提出了一于农民的土地政策.一方面,应当看到政策的实上是为了
国民政战时,有真地解决土地问题.
三、大厦将倾:民国《土地法》的贯彻实施受挫
  1.土地法的实施.
摘要:

民国《土地法》的制定实施过程及其得失摘    要:自1905年孙中山明确提出"平均地权"理念以来,民国的政法先贤们为民国土地立法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却最终付诸东流.民国土地立法既是对原有封建土地制度发起的一次挑战,也是奠定我国土地制度的重要基石.虽然民国土地法未能落实于实践,但近代法政彦硕的智识贡献仍有可堪借鉴之处. 关键词:平均地权;土地政策;土地法;土地制度;作者简介: 乔少辉,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理论与实务;;王佳,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理论与实务.;Abstract:SinceSunYatsenclearlyputforwardthe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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