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行政裁决制度的"分流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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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裁决制度作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历经了长期的发展与积
淀,是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2014 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
民事纠纷功能 。2018 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
见》,从顶层设计层面对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作出战略安排,并强调发挥行政裁决制度
“ ”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 分流阀 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
—2025 年)》等文件中,对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今年,《中共中央关于进
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强调,完善行政裁决制度。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居中对同行政管理活动密
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在诉讼案件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司法资源与司法能力难以
完全满足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而行政裁决在分流民事纠纷、减轻司法重担、防止
矛盾激化等方面具有独特价值,且有程序简便、费用低廉等优势。近年来,尽管我国从顶层设
计层面对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作出一系列安排,但现实中,除知识产权、拆迁补偿以及
林地补偿中的权属确认等领域外,其他领域的行政裁决运行效果还不理想,行政裁决制度面临
一些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一方面,行政裁决制度的系统性有待提升。关于行政裁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分散且不统一,涉及的领域和内容较多,立法主体和规则层级较为复杂。这也导致
“ ” “ ”“ ”“ ”行政裁决在不同的法律规范中表述不一,除 裁决 外,还有 裁定 决定 处理 等多种表述。
例如,同样是自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行政裁决,地管理法对地权属争议裁决的规定
“ ” “ ”为 处理 ,而产资源法实施则对探矿勘查范围争议裁决的称谓为 裁决 。同,行政裁
决作为解决部分民事纠纷的救济机制,于涉及领域多,规定在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中。
这导致行政裁决制度缺乏体系性和规范性,具体表现为行政裁决的范围模糊之处,程序
规范不健全,部分行政裁决主体的中立性和专业性不足,行政裁决效力有待确,以及行政
裁决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衔接等。 
    一方面,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选择行政裁决的动力较为不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
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行政裁决的以提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能因成为行政诉讼的
,涉诉风险影响了行政机关展行政裁决的积性,且在人、经费紧张情况下,
“ ”少数行政机关对行政裁决有 多一事不如一事 的想法,在不裁决、规裁决的情况
外,行政裁决制度的建设步较,当事人对行政裁决的知度还不,对其在多元化纠纷
解决机制中的地、程序不够清楚选择行政裁决来化解民事纠纷的主不强。 
    完善行政裁决制度,需要从规范性、实效性的度,确行政裁决制度的初衷厘清
行政裁决制度的性和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制度改革的方,进一步激活行政裁决制度
“ ”的 分流阀 功能。 
    实法律依据,增强制度的确性。当前,关于行政裁决的分散性规定难以满足其作为化
“ ”解民事纠纷 分流阀 的角色。因对行政裁决的依据、范围、程序、效力等关制度
进行统一安排,对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适宜由行政机关通过
政裁决化解的民事纠纷,依法在法律法规中规定行政裁决制度。同,提行政裁决设定规范
确性。通过完善相关立法,统一行政裁决的立法用,对于现行立法中属于行政裁决事项
“ ”“ ”使用 作出处理 作出裁定 等不规范、不统一表述的,推动修订,从源头上明确行政
裁决的用范围,避免在实中产生歧义混淆 
    畅通裁决渠道,健全行政裁决配套机制。一是确行政裁决的用范围。行政裁决的范围
当以专业性、技术性、与行政活动的密关性以及纠纷解决的及性为标准,并考虑行政
资源的承受能力,避免行政机关度干,为行政机关和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指引是理
的关系,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一方面,加强与司法环节动,深化行政裁决中
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调解协议跨跨区域的认,进一步提升调解协议
定力和行力。一方面,确行政裁决救济途径。当前法律对行政裁决如与复
、诉讼衔接的规定不够明确,实中,根据行政裁决的类型确定救济方式。行政裁决
为确权确权,前如自资源权属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若不行政裁决,
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赋予法院变更行政裁决内容的权力,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诉
求,争议的实性化解。对于确权纠纷,如交通保护医疗
卫生等,在行政裁决之后,当事人若不应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救济,且行政裁决结论可
作为据在民事诉讼中使用。 
    创新工作式,提升对制度的认同度。提升当事人对行政裁决的信任,根本途径在于提升
“ ”行政裁决制度的权性。行政裁决程序具有 依申请居中裁的特吸收民事诉讼
中的当程序精神,强化行政裁决主体的中立性,在裁决程序中赋予当事人听证述申
,防止出现偏私,增强处理果的法性和公正性,并通过缩短时限低费用等方式,
行政裁决的效优势释放。在提制度的知度方面,持续探索建立行政裁决
制度,对于能够通过行政裁决解决民事纠纷的,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委员会等在
摘要:

  行政裁决制度作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历经了长期的发展与积淀,是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对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作出战略安排,并强调发挥行政裁决制度“”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中,对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今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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