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法律意义
《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法
律意义
[摘要]四三会议决议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简称,它是由东、西蒙双方
于1946 年4月3日在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上达成的,本质上是一个历史协定。这一历史协
定使内蒙古境内的蒙古民族在法律上实现了统一,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准备了条件,使国
家的统一在内蒙古有了保障。另外,四三会议决议也是中国共产党以谈判协商方式解决民族问
题的一次有益尝试。
[关键词] 四三会议决议;法律价值;历史协定;内蒙古自治;谈判协商
四三会议决议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简称,它是由东、西蒙双方①于
1946 年4月3日在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上达成的。决议主要内容为:内蒙古民族运动要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平等自治,不是独立自治。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领导机关为内蒙古自
治运动联合会。各盟旗建民选政府;解散东蒙古自治政府,设立联合会东蒙总分会,由东蒙总
分会领导东蒙工作;蒙古族、汉族杂居区实行蒙汉分治,蒙古族人口数量占优势的地区或者深
入蒙古族居住区的汉族居住区实行民主自治;联合会统一领导蒙古军队武装;扩大原联合会机
构为八部一处,充分容纳了东西蒙人员,并考虑了双方人员正副职的平衡;各解放区政府和军
区帮助解决救济蒙民、培养干部、训练军队;联合会的工作中心是发动群众参加自治运动,改
选政权,预防特务破坏活动,打击国民党反动派及其他一切反对内蒙古自治运动的行动。[1]四
三会议决议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自治运动的领导地位,结束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政治上的分
裂状态,实现了自治运动的统一,指明了自治运动的方向,从而使自治运动开始成为群众性的
民族民主运动。[2]但笔者无意从历史价值角度探讨四三会议决议,而是拟从四三会议决议
“ ” 的 协定 特点出发,深入探讨其蕴含的法律价值。
一、四三会议决议使内蒙古的蒙古民族在法律上实现了统一
四三会议决议是由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以下简称东蒙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以下
简称联合会)两个主体,对当时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向、路线、政策等问题,经协商后获得的
“一致意见。这一协议因其签订主体、签订过程、具体内容和签订时间具备 平等、合法的主
”“ ”“ ”“ ”体 自由、自愿地表达 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历史过往之事 四大特点,故其属于历史协定。
这一协定蕴含着重大的法律价值。
“抗战胜利后四三会议前,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和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领导了东蒙地区的 自
” “ ”治 和 运动 ,并于 1946 年2月15 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成立东蒙政府,管辖呼伦贝尔、
兴安、哲里木、昭乌达等盟旗。东蒙古人民自治军为其武装力量。该政府代表了东蒙地区主要
的民族解放运动力量。它是 1946 年1月16 日由东蒙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的。当时出席大会
的人员有东蒙 36 旗的代表约200 人。大会制定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法》和《东蒙古人民自治
政府施政纲领》。大会选举政府成员 15 人,其中博彦满都当选为主席。3] “东蒙政府主张在尊
”重中国宗主权下实行高度自治 .这种主张因违反国家的整体利益,东北局根据中共中央指示,
明确表示:支持地方自治,但不同意其自治法和自治纲领。[3]而国民党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代
表当时的国民党当局,拒绝承认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2]可见,东蒙政府是抗战胜利后,在东
蒙地区成立的具有民族民主政权性质的地方割据政权。虽然在领导自治运动过程中,由于东蒙
政府领导成员及参与者成分的复杂性,使得东蒙的自治运动呈现出进步与反动同时存在的局
面。[4]但东蒙政府本身因民选、民主之特点,使其具有代表内蒙古境内东部蒙古族人民利益的
正当性。它是东蒙人民的代表。
西蒙地区,在中国共产党晋察冀中央局领导下,1945 年11 月26 日,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张家口
召开,出席大会的有来自8盟36 旗的军政、团体、学校等各界代表人士共79 人,乌兰夫主持
大会并做了报告。报告指出,联合会是内蒙古群众运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建设内蒙古民主政
府的桥梁,更是实现内蒙古民族彻底解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大会首次执委会选举乌兰夫为执
委会兼常委会主席,刘春为秘书长。[3]内蒙古自治运动成立大会的与会代表、筹委会成员、执
“ ”委会成员、大会主席团成员等大部分是蒙古族。如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全体代表名单 共有
代表79 人,从姓名看,大部分是蒙古族各界代表人士。[5]大会主席团成员中有云泽、奎壁、
克力更、乌兰、田户、苏剑啸、乌力吉那仁、索德那木扎木绰、阿勒登特古斯等9人,[6]也是
蒙古族居多。联合会主张内蒙古统一和区域自治,它实行会员制,会员有遵守宗旨和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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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法律意义[摘要]四三会议决议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简称,它是由东、西蒙双方于1946年4月3日在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上达成的,本质上是一个历史协定。这一历史协定使内蒙古境内的蒙古民族在法律上实现了统一,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准备了条件,使国家的统一在内蒙古有了保障。另外,四三会议决议也是中国共产党以谈判协商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关键词]四三会议决议;法律价值;历史协定;内蒙古自治;谈判协商四三会议决议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简称,它是由东、西蒙双方①于1946年4月3日在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上达成的。决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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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闻远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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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