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刑遗范》司法判牍中的“祥刑”思想探析

3.0 闻远设计 2023-05-30 346 4 34.76KB 7 页 免费
侵权投诉
《祥刑遗范》司法判牍中的祥刑思想探析
 摘要:清初,由山西平阳府推官毛逵所撰写的《祥刑遗范》一书,以判牍集的形式展现了司法
实践中的祥刑思想。任职推官期间,毛逵以祥刑作为自己理刑决狱的标准和追求,并在司法
审判的实践中逐渐强化了自己的祥刑观。通读《祥刑遗范》所收录的判牍可以发现,毛逵
祥刑思想贯彻于司法实践中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以宽为本、不伤无辜和兼顾情理。由
祥刑思想蕴含着丰富的司法文化价值,其核心理念与价值追求对当今的司法审判活动仍具有
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祥刑遗范》; 祥刑; 祥刑思想; 司法实践;
A Preliminary Probe into the Thought of "Xiang Xing" in the Xiang Xing Yi Fan
Li Xuetao
“ ”祥刑 思想产生于先秦时期,其作为古代法律思想体系中的一种用刑思想,有着独特的内涵、价
值与追求,其不仅对后世法律思想的发展、丰富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后世的司法官员在听
讼、断狱、覆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也起着一定的指导作用。目前, “ ”学界对于 祥刑 思想的探讨和
研究为数不多。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也多是围绕《尚书·吕刑》的内容展开,而有的文章则只是
在探讨相关问题时有所涉及却并不深入。 1
清初,由山西平阳府推官毛逵所撰写的《祥刑遗范》一书,共二十余万字,收录了四百余则判牍,
为十卷,依次为《人命》《强盗》《户婚》《田土》《杂事》《盐法》《学政》《参拿》《粮
里》《条议》。该书不仅真实地记录了毛逵在推官任上所处理案件的面貌,而且较为详细地记载
“ ”了其如何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贯彻 祥刑 思想。《祥刑遗范》一书,现存的版本为清康熙二年刻
,既是善本,又是孤本,现藏于山西省祁县图书馆,是法律史学界迄今没有关注和利用过的珍贵的
孤本文献资料。《祥刑遗范》作为一部从司法审判的实践中产生的判牍集,其所包含的社会信息
十分丰富, 其所承载的文化价值也十分珍贵。
现在,研究古代司法官员所作的判牍集,仍能从中受益匪浅。正如著名学者杨一凡、徐立志两位
“ ”先生在《历代判例判牍》第一册 前言 中所讲的那样,“古代判例判牍是历史上诉讼、审判活动
的真实记录,是反映司法制度实施状况的实资料。注重实研究,注重立法、司法与判例判牍
结合研究, 必将把法史研究提高到个新平。 2本文《祥刑遗范》所收录的判牍作为研
究对基础材, “ ”从司法判牍的度对 祥刑 思想进行探讨和挖掘, “ ”为人们进祥刑 思
提供新视角见解, 期推进这领域的研究。
    一、毛逵的 祥刑观
毛逵(公元 1620 ——1674 ),天翼,号锦来,西瑞州新昌新安乡家坑(属江西省
春市宜丰县澄塘镇家村),生活于明末至清初顺治、康熙年顺治(公元 1658 )
戊戌科进士,顺治(公元 1659 )于山西,平阳府推官,在任,绩卓,狱多平
,,集其年所定判牍汇编为《祥刑遗范》十卷以行, 至吏部文中。
3
顺治康熙二年(公元 1663 ), “ ”毛逵任山西平阳府推官。为 刑官 , “毛逵
刑 作为自己理刑狱的标准和追求。科甲出身的毛逵, “ 对 祥刑 有独。毛逵不仅将自己
判牍集题名为《祥刑遗范》, “ ”而且还将自己办公命名为 祥刑清, 4 其追求 祥刑 、
“ ”祥刑 之心溢于言。既,毛逵平阳府推官的身份在理刑狱的过程中, “必然
刑 思想作为指导, “ ”力争达到 祥刑 界。在平阳府推官任上载的司法实践中,毛逵渐渐形
“ ”并强化了自己的 祥刑其中固然会受前人 祥刑 思想的影响,但更多的则是融合了毛逵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载的推官, “ ”使毛逵的 祥刑观 慢慢化、理
, 逐渐内化为一种思想而体现于司法实践中。
“ ”毛逵在《祥刑遗范自叙》中将自己的 祥刑观 表达得最简练,其写:“祥者,祥也,
祥善事也;刑者,秋令,肃杀之气也。肃杀之,得吉祥善事?:无伤!:
;其次曰宥;其次;其次;其次曰恤野无 ㄋ� �,庭无桁,;网可解,必三面也,
尽解之,;之足而不,刑人于而不,中也; 5,,灭足,仅及其,无旁
,深求,,轻之数多,死之,而生数多,省也;宥之不能,,望圜扉
涕零,累囚掩泣,也。持此五以行,安往而不得吉祥善事?” 6
在毛逵看来, “ ”的 祥刑 , “ ” “ ”是能肃杀之得到 吉祥善事 的,在用刑的过程中
得吉祥和的社会果。毛逵, “ ”要想达到 祥刑 的, ——最主要的法其实
“ ”。而要想在理刑狱中做到 无伤 , “ ”又分为五个层或五界。最高界是 ,古人
“ ”“ 所追求的 讼 刑期,实现祥善的社会形态; “ ”其次是 ,宥即宽,用刑不
“ ”追求 重刑 , “ ”“ ”, “ ”达到 祥刑 ; “ ”其次是 中刑 , “儒家主张的 不
”“ ”倚 无不及 的中思想体现在用刑上, “ ”是毛逵所讲的 中刑 , “以 刖之足而不,
人于而不,为用刑者掌握好了用刑,使得罚轻,从而使被的人
服口服; “ ”其次是 省刑 ,毛逵,“ ”省刑 是不株连无辜、不扩大范围,减少或减轻使用刑,使
重处理与处的人数,使处理与存活的人数多; “ ”, “ ”,是对那
既不能宽宥、又不用刑,怀悯恤之心, 怜悯些被施以的人。
阐述这五,毛逵又写:“之道,古今祥刑,此矣, ”然无一而不以宽为本。
7在毛逵看来,“ “ ”古今祥刑最核心的要最根本的宗旨其实是一个 宽 ,“ ”也是
“ ”祥刑 重要的途径里的 ,并不是对罪犯味放纵滥施宽免,而是在依律法的
提下,兼顾天理、人,刻、不严酷,考虑犯罪,面分犯罪行,怀着一
颗宽大宽厚宽恕之心, 以 宽 处理。
“ ” “ ” 毛逵以 宽 为本、以 无伤 为追求、以 五道 次的 祥刑在平阳府推官任内得到很好
的实践。对, “ ”毛逵,其在《祥刑遗范自叙》中写:“质恪,唐虞
,� �,,甚坚攻易破,用是得以行之宽。又一时上司,
,措之心,跻圣朝之治唐虞,往往以五之道进,弗予,用是又
以行之宽。在平,雀鼠小,上而,凡一,先问,,之三十四
,棘手,无伤心之,用是以自,然此遭逢,余何德焉,曰措也、
也、中也, 亦几幸于省与恤之间而已8,毛逵将自己之能在平阳府辖区内推
“ ”行以 宽 为本的祥刑理功劳归为两,一是平阳府的民风较为淳朴,“(奸诈
好争讼的人)相对较,因此其能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推祥刑理因就,
初立,时平阳府的各级官员及其上官员多为有、有修养,又多怀励精治之心,
“ ”追求 祥刑 之境,因此在案件的处理上毛逵的,帮助其推祥刑理。毛逵
在平阳府推官任上的年时, “ 无论雀鼠小, “ ,,“ ”先问,
处理,依法而断,追求祥刑。在这五载时,毛逵正理刑、狱涉及十四个属,而且没
棘手的案件,没有遭遇伤心的事,毛逵谦虚结道,
“ ”自己 其时 ,自己所处的时代、所处的、所任的职务、所同僚感庆幸,
“ ” “ ”自己理刑狱的界也只徘徊于 省刑 与 之间, 达到更高界。
上所, “ ” “ ”毛逵的 祥刑观 就以 宽 为本、以 无伤 为追求、以 五道 界的祥刑理。毛
“ ”逵的种 祥刑了前人 祥刑 思想的影响,但更多的则融合自己在司法审判实践中
“ ”感悟和体会。由于毛逵的 祥刑产生于司法实践,又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
因此很高的思想价值, 在古代的 祥刑 思想中也有代
    二、以宽为本
《尚书·禹谟》中有:“ 疑惟9,蔡沉在《书集》中:“已定,
于法中有重、可轻, 则从轻以罚之10 “ 轻以罚之 , “在一定程度上是 从宽以罚
可见, “ ”用刑 从古已有。而在清人的多著作中, “ ”提到了理讼断狱
主张11 在古人看来, “ ”用刑尚 ,不仅,而且能体现司法官员的哀矜
。清初学者汤斌,“ ”用法过是为政者的一弊病, “即 儒者不不信理,在信,
用法过是一12 现代的学者也, “ ” “ ”清的哀矜 宽宥 心态来
理刑事案件。 13
“ ”为 刑官 的毛逵, “ ”以 宽 作为自己理讼断狱的则。,“ ” “ 是 祥刑 思想最核心
“ ”最根本的宗旨以宽为本的 ,体贯彻于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有刑、宽宥宽恤
宽大宽恕宽厚等意, “ ”里所讲的 , “并不是则、一地追求
纵 罪犯,而是在清案件事实、分作案动、依危害程度并参律例的基础,进行宽大
“ ”理。有时包含有司法官员人的,又有法律依作为保障,“以宽
本 的司法理既能体现司法官员对生命的重、对人命的重、对用刑的,又能体现司法
官员的爱民之心宽宥之情
() “ 刑特
“ ”毛逵在《祥刑遗范自叙》中对用刑 以宽为本 的特点做, “ 轻之数多 ,“死之
而生数多 14 , “ ”毛逵用刑 以宽为本 的特要体现在两, “ 一是 重为,
“ ”一是 出死入活 。也正如在《祥刑遗范》中所言:“重入,,
存活者, 止千余人 15 “ 以宽为本 的用刑思想,不仅体现在户婚、田土等民事案件及
的刑事案件上,而且体现在人命、强盗的刑事重案上。通阅《祥刑遗范》可以发现,
件的处理以施以刑者多。关于,从判牍的用。例如, “文书多有 重
”“ ”“ ”“ ”“ ”“ ”“ ”“ ”“ ”“ ”“杖 杖惩 薄杖 各杖非枉 杖惩蔽应决别杖惩 各杖允
”“ ”“ ”“ ”“ ”“ ”“ ”“ ”“杖蔽杖惩别各杖 各杖枉 均薄杖 均杖
枉 等语
() 重为
毛逵在处理命盗重案时, “多本着 宽宥, ” 减轻其刑 的理断狱。如卷一《人命》中的 一件
人命事 :该案郭养宽之父郭郭奇瞻门外而起。该案先由县官初审, “县官依照 威
, “ ”郭奇瞻 拟戍 郭奇瞻初审判,,后该案由推官毛逵审。毛逵
, “ ”该案的关郭奇瞻威逼 情状,以此来认郭奇瞻
事实。《清律集例》卷十《刑律· “ ”人命》中的 威逼律文下之条例:“
事用强,殴打威逼,果有命重及成笃疾,自尽,依律追给埋葬银,
边卫16 ,毛逵清事实并细的推理后,“使奇瞻登
,之自尽,威逼也。今万胜登奇瞻,撒泼,,欲拼风烛残喘,
儿孙奇货耳 , “断定谓之, ”谓之威逼也 。既郭奇瞻
“ ”没有 威逼 情状,因此, “ ” “ ”照 威逼 郭奇瞻 拟戍 ,毛逵将此案的处理
, “ ”郭奇瞻刑。由于胜登门为 实, “ ”因此又作的判
17
() 出死入活
古人:刑为凶器,,。事关人命时,其如。毛逵在审理人命案时,
” “ 人命重的祥刑理, “ ”能活人命者则活。如卷一《人命》中的 前件 :葛荣
“ ”醉饮, “ ”致葛荣命。依律本拟绞 , “若遵诏款, ”。事关人
,为了重起, 该案审。毛逵结合上司的历次驳语及山西巡抚白18 批语,复查
该案后,“, ”实与院批吻, “即 应鹏殴毙荣,同饮,贵先辱詈,
,允非杀可,命于半月,当场殴毙者不,乘醉,
者不,恩诏, ”应减之例。 于是, “ ” “ 毛逵 律而例 作出 减等拟流 的处理,
上司裁夺19 从该案的处理方式, “ ”用刑尚 的理足以人一命,其价值不估量
在《祥刑遗范》中毛逵 万存活者, 止千余人 20 法。
    三、不伤无辜
《尚书·禹谟》中有:“与其, 宁失21 可见,、不及、不株连无辜之,
是司法审判活动中由的一则。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官员只有遵循,
或减少案的发生。古人,司法官员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杀无
。对,清人鸿在其《福惠书》卷十四《狱》中告诫司法官员,在审理疑难
件时,“审度,密加访,可自恃聪,锻炼, 累无辜22 其是处理人命、强盗
案件时,更应慎之,正如清人王植所言:“命盗二事,有事关重,株连,
中生有,一详则化有为,在人如何, 23 清人熊宏备在其《言》
中则讲:“无辜与操人者, 人者24 ,古人已经把
“ ”无辜之人的等同于 操人者 的, 可见性质恶劣危害程度深。
() 审案不株连, 怜悯无辜
毛逵为推官, “ ”在处理案件时一着 不伤无辜 则。关于,从《祥刑遗范》所收
录的判牍中可以到大。其判牍中的多用,无辜之宣示无罪,于追究
摘要:

《祥刑遗范》司法判牍中的“祥刑”思想探析 摘要:清初,由山西平阳府推官毛逵所撰写的《祥刑遗范》一书,以判牍集的形式展现了司法实践中的“祥刑”思想。任职推官期间,毛逵以“祥刑”作为自己理刑决狱的标准和追求,并在司法审判的实践中逐渐强化了自己的“祥刑观”。通读《祥刑遗范》所收录的判牍可以发现,毛逵将“祥刑”思想贯彻于司法实践中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以宽为本、不伤无辜和兼顾情理。由于“祥刑”思想蕴含着丰富的司法文化价值,其核心理念与价值追求对当今的司法审判活动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祥刑遗范》;祥刑;祥刑思想;司法实践;APreliminaryProbeintotheThoug...

展开>> 收起<<
《祥刑遗范》司法判牍中的“祥刑”思想探析.docx

共7页,预览3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相关推荐

作者:闻远设计 分类:其它行业资料 价格:免费 属性:7 页 大小:34.76KB 格式:DOCX 时间:2023-05-30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免费文档工具
  • 分享文档赚钱
  • 每日登录抽奖
  • 优质衍生服务
/ 7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