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销商合作协议书(范文)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
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
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
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
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
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 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
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
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
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
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
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
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
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
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
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
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
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
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
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
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
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
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
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
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
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
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
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
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
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
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
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
甲方按销售额的 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
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
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
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
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
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
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
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
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
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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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筒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区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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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鸟文学
分类:其它行业资料
价格:1光币
属性:4 页
大小:20.5KB
格式:DOC
时间:2024-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