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法的稳定性、继承性和发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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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法的稳定性、继承性和发展性
一、商铁变法及其后秦人的守法
秦自商鞍变法以来,就开始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商鞅变法的内容,以《史记商君列传》所载
内容,有关于农业、军事、基层组织等方面。其具体内容和措施,没有完整录入,今天只能靠《史
记》所载的少许内容去想见商鞅变法的过程了。从法令公布之后:“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
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 ”乡邑大治。 就可看出 法令 是适合
于秦的情况的。他们可以通过战场上杀敌获得军功, “ 打破了 军功世袭 的传统;可以通过农业生
产获得奖赏。从各方面充分调动秦人的积极性。单从其变法的效果就可以看出其法令的深人人
心。结果又从另一侧面展示了秦人在未变法之前的情形:山有盗贼,民勇于私斗,乡邑不治等与变
法后不同的情景。这样的社会条件难怪秦孝公要积极的在全国求贤了。商鞅变法所取得的成就
及法令的深入人心,并没有因为商缺本人的被害而趋于停止。变法过程中,很难不触及王公大臣
的利益。这是古今所有变革过程中从不缺少的因素。商鞅因为触犯太子的利益,在太子上台之初
就极力的铲除他。他逃到一个客栈要求躲避,但依他所制定的法令, “ ”没有 凭证 不允许客栈收留
陌生人,因此他被拒之门外,最后无处可逃被追杀。虽然他是法令的制定者,但是依然受着自己制
定法令的约束。太子痛恨的是商鞅本人,而非商鞅制定的法令。如果他将与商鞅有关的一切都予
以废除,恐怕秦人的混乱局面还要持续更长时间,秦的富国强兵之路和统一全国,还得以更
时日或许就是一个想。秦的法令商鞅变法制定后到之后的,是被秦人受并予以积极
持的,形成了传统。之后的时间, “ 荆轲剌秦王 。未统一之前,太子丹曾派刺
荆轲杀秦王,图实现阻碍统一的步伐, “ ”图穷匕见 的惊险。但是这一
, “却恰恰了秦人的守法传统。 轲既图奏,秦王发图,图穷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
,右手匕首椹之。未至身,秦王,,袖绝拔剑,,时惶急,剑坚,不可
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臣皆,起意,尽失,而秦法,侍殿上不得持尺寸
之兵;诸郎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 ”故荆轲逐秦王。 此情此景,
秦王命危旦夕,那些食俸禄的臣子,他们有义务责任保护秦王的,算牺牲自己
的生命也应该的。但事实却没有如此, “ ”而是他们为 看客 目睹了这惊险的一。他们的行为
了他们心中蒂固的法律意识,不允许他们那么做,他们就然的不,
“ ”成为严格的守法者和法者。 荆棘剌秦王 正好反映了秦人的守法意识,虽然这在后世看来非
常呆板或愚钝,是全国上统一守和行的。
“ ”秦人的勇于战斗、不怕牺牲恪尽职守恐怕都与商鞅变法的 法治 传统息息相关。
“ ”秦孝公之后的君都在因商鞅的 法治 道路上前。处于商 瘫浞ê蟮酵骋坏恼舛问奔淠诘
摹端 虎地墓竹简( “ ”下简称 睡简 ) “ ”是商鞅法令的继承续。 睡简 是秦的极小部,
但内容十分广泛,事、民事、行经济方面,其中关于奖惩罚并行,真正做
“ ”了法等适。从《语书》和《法律答问》就可以看出法者法令 的依,大大
“ ”了 法治 的全性。其中又有官吏当酌情处, “ ” “ ”法治 为主补的 人治 ,降低
“ ” “ ” “ ”了 人治 的危险性。 法治 和 人治
就是一对矛盾, “ ”消彼长。法治 地位时,“ ”人治 就会有所削弱; “ 人治
地位时,“ ”法治 的传统就会践踏。依法治国是在大力提倡的治国方,的法
“ ”情处普遍实行的。以 法治 为, “ ”有 人治 为,在商鞅变法后的秦
“ ”国就已经确立了。 睡简 展示的秦的完, “很容易理解秦人 勇于公斗, ”怯于私斗 ,国家
结而反对势, “ ”到最后的统一全国。 睡简 中的法令,丝毫看不出后世所形容的残酷
来。年之后的秦人, “ ”因为代代都有 勇于公斗 的传统和国内定的环境,秦人法令的从是
当时其他任何国家都不有的。李悝变法,国有吴起变法,都有良好的结果出,
都因他们的去世而使法令没有持续,唯独商鞅法令是来并形成了传统。秦人
影响, “ 其 守法 是形成习惯的。,并不是说秦人就不犯,良好的传统习惯代表每
人都是如此。任何国家制度下都有犯,社会主义国家外。所不同的只是犯人的少而
、法的定性、继承性和展性
定性是法的一个基本特征。法不能夕改,这样要求有大的制定法的人力,
——法的适用对象 百姓利益的忽视,更会降低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使权威性大大
如上不利因素使法的定性确立。古:国的子产、《汉谟
拉比》、《十法》无都是将法的定性特征予以,任何法的
行过程中有所, “ 人治 的性予以,法的定性并非一成不变:在统
一后可能将的法令予以全废除,一个朝代部也会有法令的变动。这就产生了法的
继承问国古的法令继承清末著名家本如此叙述 自商鞅变法
孝公以强,秦人世守其法,是秦世所,商鞅之法。鞅之法,受之李悝之法,撰次,
……岂遂三王之法在其中者商鞅之法,故李悝之法汉兴,约法三章,烦荀,然不足
御奸于是 秦法,取其,作律九章,三章,六章即李悝之《法
家本生的论断,可以1975 “ ”年在湖北云梦发现睡简 1985 年出家山
墓竹简[四七号]( “ ”下简称 ) “予以证。可以,然《史》《
,得一人一事之, ”当时律制。 的缺,年的空白增添斑点。从这许的
斑点,可以窥探出其法继承两种做简单的比较:
虽然令都不是全的秦, “ ” “ ”睡简 单从律目上来看,就有:
(睡简称)、传食律、行书律、效(睡简称)
。从们的内容看,又可将其分为内容同、内容近似以及内容有过之而无不及三类
、内容同的,举几(“ ”睡简 例,“ ”简 例):
1、关于官吏办案
:“ ” “睡简 中有 罪当,, ”是为不;“ ” “中有 人不,
罪也, ”为不2、关于盗成犯:“盈五,盗过
,()以为;盈六二百廿钱, ” “。。盗(),
至二百廿钱, ”3 “强行质押止。 百姓责(),勿敢擅及和
, ”; “()敢擅, ”金四两 4、关于放廪衣时间问:“()
,夏衣四月六月廪,冬衣九月十一月廪, ”“勿廪四月六月,
十一月麋之。 5 “ ”、关于犯后处 ,者如出一。所不同的是后者所处以
、一,前者是处以一、一二盾等的。这是们所处的
景不同。秦处于统一之前者统一过程中,盾或者处以相当的处有利于战
;而后者在统一之后,没有, “ 成为直接的处罚手。以后都有,且至
然在法中以加刑的形式存在。
、内容,举几:
1 “ ” “的人有自己的自己亲属为自睡简 中有 欲归爵以上
亲父母一人,为公,谒归士免一人者,许之, ” “以为人 。
” “中有 铸钱一人,。其人者, ”许之 。2 “ ”先告 的从
:“,妻先告, ”“不收 其坐谋,( ),�� 若先告, ”皆除3、关于子告父母
:“告父母,妾告,非公, ”“勿听。 子告父母,奴婢告,父母告妻,勿听弃告
4员检验府物资失职:“故吏弗坐,盈岁,,居吏,去者
”“。 效而不,故吏不效,吏罪,盈岁, ”弗坐
三)之秦有过之而无不及
1于子孙殴父母,父母的情况,较轻,“父母,。今殴高父母,()
” “较重 牧父母,殴詈泰父母,父母,父母(),父母告子不孝,
” “ 市①汉律 对于子孙辱骂要处以弃市的处, “ ”远远超出了 秦的处范围和处
2、关于丈夫于强悍妻子的。秦:“妻悍,夫殴治之, (�� ),若折(),
(),() ”:“妻悍夫殴笞,非以兵,, ”两种
者会社会的力事件的,子的益是本无法的。以上诸例, “可以
制 的说法。,“ ”秦制
并非绝对继承,诸例近似可以看出律对的变展。因商鞅法令及其后
的大亡佚,无法窥探其全希望的出,律严不足的缺
除以上外,“ ”法令 还具有展的。可以, “ ”在秦始皇三年制定的 书律 在商鞅变法
是不会有的,当时处于状态,没有行。而年后的秦始统一后,
摘要:

秦法的稳定性、继承性和发展性一、商铁变法及其后秦人的守法秦自商鞍变法以来,就开始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商鞅变法的内容,以《史记商君列传》所载内容,有关于农业、军事、基层组织等方面。其具体内容和措施,没有完整录入,今天只能靠《史记》所载的少许内容去想见商鞅变法的过程了。从法令公布之后:“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就可看出法令是适合于秦的情况的。他们可以通过战场上杀敌获得军功,“”打破了军功世袭的传统;可以通过农业生产获得奖赏。从各方面充分调动秦人的积极性。单从其变法的效果就可以看出其法令的深人人心。结果又从另一侧面展示了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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