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清朝时期我国的刑法
论述清朝时期我国的刑法
摘要:中国的刑由来已久,最早的从封建王朝--夏朝的建立就已经有了这方面的萌芽和影子。
在经过各个朝代的演变和发展,刑早就转变为一种制裁和统治的方式和手段,形成一种专门和
比较系统的法律门类,刑法在中国的法制上有很高的地位,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可或缺。清
朝做为历代刑法的集大成者,它不仅继承和发扬了刑法的优点和作用,而且也做了很多方面的
创新和改革,使之更加的完善和更加系统化。可以说清朝中国刑法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地
位。
关键字:维护统治,严酷,改革创新
“ ”一、清朝的刑法法律书籍 清律
清朝最典型的刑法法律书籍就是清律,清律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末代王朝的法律制度,有着封
建社会末期的特色,这表现在许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以空前的严刑峻法推行思想高压政
策。
“ ” “ ”首先,清律承明律之绪,加重对 十恶 重罪特别是对 谋反 ,“ ”谋大逆 等侵犯皇权的犯罪的惩
罚。
其次,清代还扩大了谋反,大逆罪的范围,如凡上书奏事犯讳或不当者,常常按大逆罪治罪。
这种以极其严厉防范打击这种罪的条例,多系明以前法律所无,或比以前大为加重。
第三,对危害治安及财产的犯罪也加重处刑。对于强盗罪,清朝规定只要得财,不分者从皆
斩。对于盗窃罪,明律最重是处刑流三千里,而清律则是在顺治时期竟规定赃满一百二十两既
处绞监侯,十分的严酷。
第四,严惩思想异端,大兴文字狱威慑知识分子。如顺治康熙年间,浙江人庄廷珑编刻《明
“ ”书》,称努尔哈赤为 建州都督 ,仍以南明政权为正朔。事情被告发,时庄廷珑已死,朝廷下令
“ ”开棺戮尸,并将其兄弟,子侄以及该书刻印者,读者,保存者甚至 疏忽不觉的地方官员共 70
多人全部处死。这种政策以及司法,显然是为了镇压具有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意识和反抗民族压
迫意识的社会思潮,以利于自身的统治和发展。[1]
从以上不难看出清朝刑法的严酷和残忍,从根本上来讲,清朝用刑法的严厉性来镇压和统治有
反抗意识的人。所谓乱世用重典,但是清朝做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相对来说应该是比较和平
和安定的,但是为了统治的巩固,清朝把刑法而且是重典做为统治的主旋律,以高压的方式以
及思想禁锢来麻痹和胁迫反抗者。
二、古代刑法的演变和发展
要看出一个东西的发展,你要从它的由来看起,对比以前一些方面,从而得出结论。同样的要
想看出清朝刑法的发展必须从刑法的演变和发展讲起。
法是一个国家意志的体现,他充分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水平,更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并通过
一种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最终为统治阶级服务,所以统治者在统治中,必然要产生很多法律
来规范社会每个方面,并通过具体法律后果的惩罚性,进而维护各方利益,达到社会的平衡,
所以说刑法是国家不可少的一部重要法律。
回顾刑法在中国历史各个阶段的发展,可以发现不管是奴隶社会的刑法,还是封建社会刑法,
最后到社会主义的刑法都是为了通过刑法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并使刑法体现在
具体主体身上。我们不可否认,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刑法做保障,这个国家很难有稳定的统治,
更谈不上在稳定的基础上发展经济。
奴隶社会是最早出现刑法的社会,由于经济是从原始社会转刑到奴隶社会。生产率低下生产工
具落后,所以经济发展水平低,在法律制定方面也是由于习惯上升为习惯法,习惯法往往是人
们对事物的认识,这种认识也存在着主观片面性,所以导致了刑法制定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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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清朝时期我国的刑法摘要:中国的刑由来已久,最早的从封建王朝--夏朝的建立就已经有了这方面的萌芽和影子。在经过各个朝代的演变和发展,刑早就转变为一种制裁和统治的方式和手段,形成一种专门和比较系统的法律门类,刑法在中国的法制上有很高的地位,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可或缺。清朝做为历代刑法的集大成者,它不仅继承和发扬了刑法的优点和作用,而且也做了很多方面的创新和改革,使之更加的完善和更加系统化。可以说清朝中国刑法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关键字:维护统治,严酷,改革创新“”一、清朝的刑法法律书籍清律清朝最典型的刑法法律书籍就是清律,清律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末代王朝的法律制度,有着封建社会末期的特色,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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