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中国人对于家族和宗族的团结力,非常强大,往往因为保护宗
族起见,宁肯牺牲身家姓命.……这都是因为宗族观念太深的缘故,因为这种主义,深入人心,所以便
能替他牺牲,至于说到国家,从没有一次具极大精神去牺牲的,所以中国人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
止,还没有扩展到国族."中华民族"要恢复民族地位,先要恢复民族的精神,实施起来,需有两个条
件: 第一个条件,是要我们知道现在处于极危险的地位.
第二个条件,要善用中国固有团结.像家族团体和宗族团体大家联合起来,成一个大国族,团结结成
了,国族团体有了,四万万人的大力量共同去奋斗,无论我们民族处于什么地位,都可以恢复起来,所
以能知道合群,即是恢复民族主义的方法."[3]
孙中山先生的本意是认为要想实现中华民族的重新崛起,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就必须有中华民族
共同的民族精神.民国三十二年,蒋介石发表了《中国之命运》一书,将孙中山的这一理论引入了
极端,他在书中把满、蒙、回、藏、苗、瑶、黎等民族看作仅是汉族的大小宗支,不承认我国存
在有少数民族.
蒋介石的观点又成为国民党在民族问题上推行同化政策的理论根据.民国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杨
森统治贵州时,在全省范围内,动用军事行政手段,开动宣传机器,大搞民族同化活动.具体是针对反
映民族特征的民族服装、语言及其他民族习惯.杨森公开讲: 要在"几年之内,使贵州听不到悬殊
语言,看不到奇异的服装,找不出各族相互间的界限"[4].当时有这样的规定: "凡是少数民族,不分
族别,一律改装,实行'四不准,一严惩的办法.'四不准是: 不准男人穿长衫,穿者剪掉; 不准妇女穿裙
子,穿者脱掉; 不准妇女蓄长发,蓄者剪掉; 不准讲本民族的话,讲者处罚.一严惩是: 执行不严者,严
加惩处."[5]
为此,杨森派出大批督办人员,到苗族聚居的剑河、台江、雷山和丹寨等县,强制推行同化措施,国
民党的保安队等地方政府武装也积极参与这些活动. 雷山县档案局的一份民国 34 年9 月25 日的
布告的底稿中,有"自布告之次日起,轮流警兵随时注意劝导及取缔"的内容.《西南少数民族雷山
黑苗概况调查表》记载: "一九四二年省政府主席杨森颁布治边法令: 1. 改变边胞服装; 2.统一边
胞语言; 3. 实行汉苗通婚等.其当时实施全是用强迫手段,且不甚适合人民需要,因而为男女老幼
所痛心、愤恨."在民族调查的过程中,一些年龄大的人对当时国民党政府的暴行还是记忆犹新.被
强制执行的是县城附近和西部地理和交通条件相对好一点的地方.有些地方虽然比较远,但交通
条件和地理条件相对好一些,也就遭遇到了军警的骚扰.雷山县望丰乡青山村位于正西部,走公路
是18 公里,从县城到凯里的第二条公路路过青山附近,国民党时期就修通了一部分. 村中70 多岁
的老人讲, 国民党时期的 1946 年左右,乡政府的人和保安队的人一起下来,用剪刀剪妇女的头发,
强迫改变苗族的风俗习惯.在雷山县脚猛村, 一位 74 岁的苗族寨老还记得在他10 多岁的时候,国
民党官兵来到村里,像土匪一样,抢妇女的衣服,剪妇女的头发.强迫苗族群众改变习俗.这一时期正
是杨森任贵州省主席.在离县城比较远,国民党的军队没有进入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雷公山腹地
的一些村寨推行民族同化措施.村中老人们都没有这样的记忆.1946 年时,台江县政府会议决定,苗
族妇女剪发改装.在执行的过程中,遭到群众的抵抗,被迫废除决议.
三、法律禁止栽种鸦片
在查阅几个县民国时期的档案时,发现多起1940 年代关于处理鸦片问题的案例.从田野调查中了
解到的情况看,说明国民党政府对民间公开的违法种植鸦片行为还是进行制裁的.从雷山县的民
国档案记载看, 有一份民国 37 年的《雷山县政府三十七年下半年度工作报告》,这份报告在禁毒
问题的汇报中,谈到在雷山县实施的禁毒措施有:
第一,"组织禁烟宣导团于本年十月十五日出发深入各边区广为宣传,使一般乡民明白鸦片之害,偷
种鸦片者必受法律最严厉之处分,而不敢以身试法,并采用联保连坐方式分层负责"; 第二,"组织查
产团拟于最近出发逐乡查产,务使婴粟根株禁绝"; 第三,禁运售藏吸.
在雷山县的格头寨调查时,一位寨中七十余岁的老人介绍,民国时期在这里收税.当时格头村和邻
近的雀鸟村是一个保,格头村当时有两个甲,罗家的人和杨家的人分别当两个甲的甲长.民间有纠
纷告到政府时,政府也管.有个故事对我们了解民国时期国家的统治情况有启发,有人诬陷这两个
甲都种了鸦片,县里把两个甲长都抓去,后发现两个甲都没有种,先把罗家的甲长放回,杨家凑钱把
甲长赎回.雷山县的格头寨位于雷山县北部的雷公山腹地,没有通公路以前,从县城到这里是非常
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