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我国币制的立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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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我国币制的立法改革
货币是一种筹码,价值不在货币的本身,而在货币政策的信用。所以货币的价值,不在主观
上所代表的准备金额,而在人民对于政府的信用。
因而要建立良善的货币及发行制度,货币发行权的统一立法和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威就显得异常
重要。在货币发行史上,西方各国先后经历了由分立主义(自由发行)向集中主义(独占发
行)过渡的发展时期,至 20 世纪前半期,集中主义已是大势所趋。
1844 年英国银行则例(皮尔法案)公布之时,发行银行多达 279 家,1897 年存 43 家,至
1910 年前后,仅余 13 家。德国 1875 年发行银行为 32 家,至 1910 年仅余 4家。随着发行银行
的减少,最终中央银行代表国家权威实现了独占发行。
我国自秦汉以来,对货币发行权是否由中央政府统一立法并回收一直存在论争,[4]发行权也始
终未能实现统一。近代肇始,币制发行权须由中央政府通过立法集中行使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最早在张君劢于 1922 8月主持起草的《国事会议宪法草案》(甲种,联省共和国案)中,
就从宪法层面明确了币制立法权须由国家集中行使,此后的历次宪法或草案都予以认可。但由
于多种因素影响,北京政府并未能实现货币的统一发行,而具有实质意义的立法改革直至 1935
年前后方才出现。
一、制度肇始:从《币制则例》到《国币条例》
” “ 严格地讲,我国 古代的货币没有制度可言 , 各种货币都可以无限地使用 ,[5]轻重成色随时
随地而变。近代币制更趋紊乱,各省为制,不相统一,[6]更为严重的是,大量涌入的外国银元
又对中国币制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1929 “年来华的美国甘末尔顾问团甚至称: 中国的币制是在任何一个重要国家里所仅见的最坏
制度。
从立法层面看,较大规模的制度变革自咸丰年始。当时太平军兴,国家财政困竭,朝廷内外建
议改革币制者甚多。代表者如御史王茂荫 1851 919 日上折请行之钞法,江苏巡抚杨文
定、福建巡抚王懿德等人推币之奏等,最终成了 1953 721 日《官票章
》的公布。
盛宣怀 1908 “调查会见伊藤博文、义及日银行总裁松尾臣等人与闻
”“ ”清理财政(伊藤语) 财政整齐币制(,回国后上《建议由中
央银行统一币制并一币制法折》,强烈以大银行(中央银行)为依托统一货币
制度。
1910 416 日,政府公布《币制则例》以统一国货币发行制度,中规定大国币
位名曰圆一条),要各省私铸律停止第二十条),在大内,以大国币
者,无论何,无论何不得不收第二十二条)并规定新设之大银行为国币
兑换机关第十二条)。
此外,在度支部主持政府制定有《通用银钱票暂章程》(1909)、《兑换纸币则
例》(1910)、《章程》(1911法规,[11]币发行制,强调发行
于国家权,币一切兑换发行之事统银行管理等时政府成立后,在财
总长陈锦涛主持《币制要》[12],但上法规最终收
凯承继民国之后,发行集中主义之币制改革在持,主要为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熊希龄
主持之《国币条例》及《国币条例则》(1914),[13]中规定国币(银元)之造权
专属于政府(一条)。为了配合《国币条例》,北京政府又于 1914 38立币制
并任命梁启超总裁梁氏旅居时就以为,整理货币、金融为中国救亡图强
义,刚辞总长他欣然接受职位希望在币制改革上有所建
起草的改革币制金融的条例、为北京政府所不用,梁遂辞职并无嘲 吾惟知
所不已 。
此后,梁启超、王克敏曹汝霖先后执掌财政,皆努力维持币制改革之步骤,但货币发行制度
未能出现根本性
对于此次货币法制改革,叶叔衡认为: 与宣年的币制则例大同小??对于币制
光绪三十年主张用思想出中央政治权威的削弱才是改革失败的主要
‘ ’因。也有者认为真正废除传统之银制度,方能 国币条例上所谓 圆 意义是
也 。
了以《国币条例》为核心的银元发行制度外,熊希龄主持的币制改革计划中也出对币实
行统一发行主义,并希望由中国银行集中币发行权,于 1913 年先后公布《商业银行条例》
《收回各省商业银行法》《整理各省币法案》法规,[17]试图收回发钞权。
1915 917 日,财政部泉法规币制委员出《为统一币制行用国币对外国银行发
钞请援约研究设交涉付稿》,建议政府禁止外国银行发行钞
1915 10 20 日,财政部呈准公布《财政部取缔纸币条例》条,[19]求将纸币发行权集
中于中央银行(后改为国家银行),条例是北京政府最为正式的一部管币制度的法
规,条文详尽举措
1918 810 “日公布的《整理币制清晰传达了北京政府上法制改革的由及期: 政
府于币制度向主统一发行,币之权采取中央银行之制,者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
中央银行之质,发行兑换券权自当由银行共之,至其他各银逐渐停止或限
发行。如各省官商发行票纸,未发者不准增发,已发者逐渐收回,或由中国
银行承受其发行之权,或由发行行号领取交两兑换券代为发行。严定准备随时抽查
使银号专力于存放汇兑正业。外国银行之发行钞者,酌加限制,可减少不可增加??
准备点尤要在择全金融之重要地集中存
由于北京政府时期中央政治权威始终缺失事不,财政窘迫尽管国家法规频繁,但
。此举招致已经向自治的民间金融会的极大不
1920 年,以上银行公会会长盛纪为政府《财政确定币制诸端建议》,质
“ ”问: 政府对于兑换券制度何方,何者何者宜斥? 并要允许金融界介入政府
财政金融决策成过
但直至北京政府结束,货币发行制度仍然未有根本性,发行权始终未能实现统一。者言
之,自光绪二十三年中国通银行始发行1927 “年, 得发行权之银行不下三十
家 。
“ ”、制度突破废两改元
京国政府定后,货币发行制度如何从北京政府的泥潭困,成为了金融制度变革,
合全金融至经济资源的最大前叶叔衡讽刺说
废两用元到现在是问这真是可以表二三十年来中国的政治情形了。一个国家里的各
种现都是联的,所以往往可以由一情窥测国的状态。但是币制情形更能表现
—— ”近年中国的政治的,恐怕很少 如是有。 并认为,要一次解决货币发行问
“ ” 政府的。而对于中国大规模制度改革的前,至少
” “实地行 的个条: 一,脱离纷乱而不定的政治;二完全
家来管理;三极严而有的财政监督。 而京国政府也这三个条
成就了破题
先,自辛亥以来,次在上实现了政治意义上的大一统面。
次,自 1928 国经会议、国财政会议之后,宋子文主持财政收
建成,如《中央财政整理委员组织条例》《财政组织法》组织管理性
法规及时出台等尽管意。
次,也是最直的,以马寅初的一界精了法制改革的进程。如 1928
427 “日,国政府次会议通过了江省政府马寅初委员统一国币废两用元
案 ,并就此命令财政部核计划十条,1928 国财政经会议上论。
方案1929 71行,实1933 ,财政始在上海组织金融
废两改元实施计划,财政部钱司司长徐堪、中央银行总裁陈行、上银行公会
李馥荪、上钱业公会会润卿、中国银行经贝淞荪通银行经胡孟嘉等人
计划制定。
一发而的上金融业,上银行公会对政府的此次制度改革定。但由于
牵扯利益,上钱业公会不上实改革,并发表《敬告》,认
“ ”为: 改革之始,须顾虑周密,行之得。 建议政府事:一为币权统一;二为银
银元之折价标应做(此影响最甚);三币发行权之统一。
“ ”向财政求暂缓改革。由于 国的金融,向来是海马首,财政始在
先行行制度,于 1933 3 1 日公布了《上废两改元》。38
日,又公布了《银本位造条例》,[27]规定银本位币制专属于中央造币
条),银本位币定为元(第二条),私款及一切交用银本位
无限制(条),并规定了兑换办法,以逐步淘汰旧币(第九条)。
45日,财政势向国发布了《财政部关废两改用银本位币布》,布自 46
起, 所有公私款之收付与约票及一切交,须一改用银币,不得用银??
是日以后,约票私款之收及一切交,而用银者,在法上为无
[28]。在相对统一的中央政治权威废两改元制度在历经数十论之后终成现实,
也为建立国统一的货币发行制度清除障碍
之,废两改元 始于民六民十,发展于民十二兴于民十,终成于民二十
” “不成因, 一半由于政府之疏忽萎靡,一半由于会之畏首畏之最大
” “者,可分为通论之顾虑犹豫,及关与牵延。如, 如
艰难重之问二十二月中,彻底解决之,此于中国币制改革史中,所当
者也 。
面对如此重大的制度革,经乃器持着一冷静与清出当前中国的币制
改革 如是向着币制统一和货币权独立的方向努力,对于族解是有着相当的意义的。??
废两改元运动,就已经把许的以地方行会势基础货币消灭,在历史上
” “是有相当的地的 。但是,外制,内政权割据的中国政治时也要使一
” “制不能收是 因为中国国权的低落,我改革了币制之后也不能得到国改革币
” “制所能收到的利益 ,如经苏、的平衡等等。最后警告政者 币制改革以后的
,大是不出所后的金融策假若依然着币制一主义者过分乐观路线,前
的 。
乃器1934 “ ”年,世界范围风潮 爆发,大量银外,国内通货
金融刚刚定的制度改革波澜,货币制度要更为彻底的改革突破口,革命性
的法币(不兑换纸币)制度成为必然
、制度革:法币制度
法币制度着更为现代的早期本位制,有现金准备币制度,是向真正纸本位
制度过渡的中阶段为了足够保证制度的顺利行,法币政策被
“ ” 称之为是币革命 理论的,如蒋介石所言: 法币政什么?日不
‘’”明言之,就是我总理所主张的 币革的成[31]
摘要:

近代我国币制的立法改革“货币是一种筹码,价值不在货币的本身,而在货币政策的信用。所以货币的价值,不在主观上所代表的准备金额,而在人民对于政府的信用。”因而要建立良善的货币及发行制度,货币发行权的统一立法和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威就显得异常重要。在货币发行史上,西方各国先后经历了由分立主义(自由发行)向集中主义(独占发行)过渡的发展时期,至20世纪前半期,集中主义已是大势所趋。如1844年英国银行则例(皮尔法案)公布之时,发行银行多达279家,1897年存43家,至1910年前后,仅余13家。国1875年发行银行为32家,至1910年仅余4家。随着发行银行的减少,最终中央银行代表国家权威实现了独占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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